作为一名“三八”红旗手,不仅是荣誉,更是鞭策,让我牢记职责,不忘使命。
——相东辉
相东辉,女,1967年4月出生,中共党员,现任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主任。
相东辉作为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负责人,带领部门干警谋划出“树立一种理念,突出一个重点,力求两个促进,实现三个强化”的工作思路,努力拼搏进取,曾分别荣获监内监外两面流动红旗,业务考核逐年递增并居全市排名前列,多次在全市部门工作会上做典型发言。2017年办理的周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被高检院评为精品案件、陈某财产刑执行监督案被市检院评为优秀案件。
相东辉以“三个抓手”打造房检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品牌:一是抓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。针对处室人员年龄偏高、知识结构不尽合理等多年历史性问题,加大人员管理力度,合理使用现有人力资源,为打造全能型业务人才奠定基础;注重对重点人才的培养,在2014年第四届全市技能比武中1人喜获十佳、本人排名第15。二是抓机制创新和规范化建设。先后制定多项工作办法;强化派驻检察监督力度,全力争创一级规范化检察室。三是抓工作重点和难点。多措并举开展羁押必要性案件审查,案件数量始终排在全市前列;对2014、2015年辖区两个看守所前后发生的在押人员死亡事件依法进行检察监督,对监管场所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。
始终将清正廉洁、作风过硬作为自己行动的指南,这就是相东辉,一名检察系统女干警的风采。